注意事项
FCC
经测试,本设备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对 B 类数字设备的限值规定。这些限值旨在合理地防止居住安装环境中的有害干扰。本设备会产生、利用并发射无线射频能量。如果不按说明安装和使用本设备,有可能对无线电通信产生有害干扰。但也不能保证在特定的安装中不会产生干扰的问题。如果本设备确实对无线电或电视接收造成干扰(可以通过开关设备来确定),建议用户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排除干扰:
- 重新定向或定位接收天线。
- 增加设备和接收器之间的隔离。
- 将本设备电源插座与接收器电源的插座连接到不同的电路上。
- 咨询代理商或经验丰富的无线电/电视技术人员以获取帮助。
用户注意:任何未经施耐德电气批准的变更或修改可导致用户无权限操作设备。
本数字设备遵从CAN ICES-3 (B) /NMB-3(B)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