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FCC

经测试本设备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对 B 类数字设备的限值规定。这些限值旨在合理地防止居住安装环境中的有害干扰。本设备会产生、利用并发射无线射频能量。如果不按说明安装和使用本设备有可能对无线电通信产生有害干扰。但也不能保证在特定的安装中不会产生干扰的问题。如果本设备确实对无线电或电视接收造成干扰(可以通过开关设备来确定)建议用户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排除干扰

  • 重新定向或定位接收天线。
  • 增加设备和接收器之间的隔离。
  • 将本设备电源插座与接收器电源的插座连接到不同的电路上。
  • 咨询代理商或经验丰富的无线电/电视技术人员以获取帮助。

用户注意任何未经施耐德电气批准的变更或修改可导致用户无权限操作设备。

本数字设备遵从CAN ICES-3 (B) /NMB-3(B)标准。